作者: 張立明
出版社:橄欖
出版日期:2014/09/04

 

內容簡介

尊重生命,恢復人本有的上帝形像


  十誡中的第六誡「不可殺人」是上帝清楚啟示的倫理規範,因人具有上帝尊貴的形像,是上帝所愛的,因此人的生命不可隨便殺害。然而,「不可殺人」涵蓋範圍是否包括母腹中未出生的生命呢?其關鍵在於:這生命算不算是一個「人」。隨生殖科技進展,人對胚胎發展各階段已有清晰的了解,從受精、著床到子宮內胎兒活動,在顯微鏡與超音波下一覽無遺。然而,相關倫理問題也隨之出現:如果出生前發現胎兒殘障,可以墮胎嗎?這生命到底從哪一刻開始算是「人」呢?如果出生前還不算「人」,則墮胎嚴格說來並非殺人,頂多只是終止一個將來有機會變成「人」的生命,然而,真的是這樣嗎?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  本書將人的生命起於何時,從醫學、神學和倫理學的角度做了清楚的說明。教會是社會道德的最後一線堡壘,如果連教會對墮胎都沒有清楚的立場,豈還能發揮什麼光與鹽的功能呢?期盼有一天,我們的子孫能在尊重生命的環境中成長。人本有上帝的形像,不論男女或胎兒,願這尊貴榮耀的形像,因這世代基督徒的努力而得著恢復。
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books.com.tw/products/0010648093 (博客來)